1 范圍
本細則規定了火災應急廣播質量的檢測要求、檢測方法和檢驗規則。
本細則適用于民用建筑中設置的火災應急廣播質量的檢測評定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50116-2014 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》
GB50116-2016 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》
GA503-2014 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》
DB52/T 426-2015 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定規程》
DB52/T 1152-2016 《建筑消防設施維護技術規范》
3 檢測類別:貴州消防檢測
3.1 監督檢測
應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的檢測。
3.2 委托檢測
受建筑消防設施的業主單位、施工單位、使用單位等委托而進行的檢測。
3.3 仲裁檢測
為仲裁機構解決建筑消防設施爭議而進行的檢測。
4 技術要求與檢測方法
4.3 系統功能
5 檢驗規則
5.1 檢測條件
a)委托方的火災應急廣播竣工。
b)委托方提供的火災應急廣播圖紙資料和文件齊全。
c)火災應急廣播應具備開通條件。
5.2 抽檢數量
每層抽檢20%,但不少于1只。
5.3 判定
單項判定:當檢測項目中任一小項不合格時則判定該項不合格。
系統判定:所檢項目A=0且B≤2,且B+C≤3為合格,否則為不合格。